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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注册公司成立后对于公司税后利润分配

发布日期:2017-04-2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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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珠海鼎诺财务-珠海优秀的财务代理

  珠海注册公司成立后对于公司税后利润分配

  珠海注册公司成立后对于公司的税后利润的分配,(珠海注册公司)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你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前度亏损的,(珠海注册公司)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润。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起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基金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司注册)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