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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工商注册代理记账怎么确认坏账损失?

发布日期:2017-04-18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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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珠海鼎诺财务-珠海优秀的财务代理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坏账一般在代理记账中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情况。针对坏账损失的确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在申报坏账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坏账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具体如下: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三)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

  (四)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五)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六)债权人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国有企业债转股批准文件;

  (七)与关联方的往来账款必须有法院判决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证明。

  除此之外,在对企业的应收、预付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申请税前排除下列情况: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死亡、失踪,其剩余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

  (二)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明表明已无力清偿债务;

  (三)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

  (四)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以上就是关于代理记账怎么确认坏账损失?,希望大家对于坏账损失的确认要重视起来,因为对于企业而言,清理了死账坏账,无疑可以降低风险,增加企业运营效益,最后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详询我们的客服人员,电话:13326629019,我们期待您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