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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注册公司变更】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 工商变更后企业信息查询

发布日期:2017-05-11 20:46

访问次数:1339260

信息来源:珠海鼎诺财务-珠海优秀的财务代理

  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须知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事项。

  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除填写变更事项外,还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首次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4.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5.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6.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办理备案变更适用本申请书。

  7.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8.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在选择的类型 □ 中打√。

  10.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珠海工商变更后的该如何企业信息查询

  一家公司的设立之初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注册申请,注册为有限责任制或股份制企业。企业的工商信息是企业的一项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等资质的一般认证登记。而企业工商变更就是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的一种信息更新,是方便企业自知和被了解的一种手段。那工商变更后信息怎么查询呢?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当企业发生法人变更、地址迁移等登记信息变更时,就需要通过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信息的变更,形成新的工商执照。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工商变更的基本法律要求。

  一、什么是工商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工商变更指的是公司变更设立时登记事项,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二、工商变更的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号: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章 变更登记(第二十六条—第四十条)

  工商变更基本介绍就是这样,当企业发生变更时需要及时想工商机关提交申请,按照具体操作要求完成工商变更,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以下是相关提问:

  网友A: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换证(我是珠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今年8月份就到期了,要提前多久去换证,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换证

  专家A:《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需要换证的,需要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手续,将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交回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在核准通过地址的变更登记手续之后,会打印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给经营者。  相关法规规定如下: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网友B:如何查询企业是否变更过名称?(如题,如何查询企业名称变更的信息及在工商局办理过的业务档案,能够网上可以查询吗?已知企业注册号和名称及法人信息。)

如何查询企业是否变更过名称

  专家B: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变更情况。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查询网址如下:  http://gsxt.saic.gov.cn/  查询方式  (一)输入企业注册号查询;  (二)输入企业全称精确查询或企业名称关键字模糊查询。模糊查询结果记录多于5条时,可输入更精确的查询条件进行再次查询。    查询范围  各级工商机关登记在册的所有商事主体(含按传统登记模式登记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    公示内容  工商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门提供,从2014年3月1日起,商事主体通过各级工商机关使用省局业务系统办理登记或备案等业务完毕后,该商事主体的信息实时同步在此系统公示。  1、登记信息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  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  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  商事主体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和获得许可的信息,商事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