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0-2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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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又出新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即将取消?我们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高新技术审核取消?
实行报备即批准!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23号)第18条要求:
对在京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满足从业一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条件的,实行“报备即批准”。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等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研究在北京市特定区域实施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列目规则的专用航空零部件,研究单独设立本国子目。
划重点:实行“报备即批准”,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特定领域内的企业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的企业
从事生产研发的企业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从业时间限制一年以上
境内研发费用比例要求中国境内发生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50%
高新技术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大合集
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不仅可以享受地方奖金奖励、申请政府专项资金、吸引人才,还是企业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一个重要条件。
最重要的是可以享受税收减免、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具体内容我们也做了准备,让大家一图掌握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
学习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是不是也心动了呢?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还是有很多条件的,我们一起来看一下: